关于做好12月10日至11日大风降雪天气应对工作的通
各区、市人民政府,市有关应急联动单位:
据省、市气象部门预报,受冷暖空气共同影响,预计10日傍晚到11日,我市将有一次雨夹雪转中雪过程,局部平均降水量4~8mm, 降雪主要集中在10日夜间到11日上午。由于10日夜间地表温度低于0℃,我市大部分地区将有积雪和道路结冰。另外,受较强冷空气影响,预计11日白天到12日白天,我市北风风力逐渐增大,陆地可达5~6级阵风8级,海上7~8级阵风10级;11~12日白天全市最高气温在0~2℃,12日和13日早晨气温较低,市区及沿海地区在-5℃左右,内陆地区-9 ~-7℃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,城市平稳有序运行,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,现就全面做好本次大风降雪天气防范和应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及时做好预警发布和响应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把保民生、保运输、保运行放在突出位置。气象、海洋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切实做好监测、预测和预警发布工作,为有关部门决策指挥提供重要依据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指挥部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响应,认真部署各项防寒、防冻、防风措施,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。公安、交通、民航、海事、海洋渔业、商务等部门以及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大风冰雪天气道路交通、运输和海上作业安全检查,进一步排查易积雪结冰等隐患点,做好应对措施和预案,确保道路运行安全。城市管理部门、供电公司要加强安全生产,做好供暖、供水、供气、供电等设施的检修和维护,确保暖、水、电、煤气等正常供应,并安排好抢修队伍,随时执行抢修任务,防止出现大面积、长时间的停供。安监部门要强化防范意识,切实加强对有关企业的安全检查,特别是危化品生产企业,要防止发生因大风冰冻天气引发安全生产事故。城建部门要加强工地施工管理,关口前移,有效防范事故发生。
三、妥善开展应急处置。各区市、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降雪实际情况,全力做好降雪处置应对工作。公安、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秩序维护,指挥、疏导行驶车辆,必要时,提前对因路面结冰路段实行管制并向社会及时发布。城管、交通、城建等部门及各区市政府要组织安排足够力量,做好城市道路、城市基础设施、城市快速路及公路桥梁等承担领域的扫雪除冰工作。市地铁集团、公交集团、交运集团等单位要视情延长营运时间、增加班次并提前向社会发布,保障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运行。教育部门要做好幼儿园、中小学等学校应急准备,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上学、放学时间。其他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要求,做好降雪应对工作。
四、注重做好社会动员。气象部门和新闻媒体、相关单位要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短信、网站、户外显示屏、微信微博、手机客户端等各类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预警、交通路况等信息,并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,提醒市民注意出行安全,特别要提醒市民在取暖时注意用电、用气、用火安全,避免发生火灾、煤气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。
五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。各区市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,严格执行24小时“领导带班,专人值守”制度,切实增强值守力量。各值班室要按要求落实“两长开、两呼叫、一看见”工作规范,做好视频会议系统和集群呼叫系统的管理使用。同时,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,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,遇有突发情况,科学研判,快速应对,迅速处置,并按规定和时限要求及时报告。
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8年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