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青岛市无偿献血车走进了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,其中,我们商学院积极参加本次活动,展现出自己无私的奉献精神。但关于无偿献血的知识,各位同学又知道多少呢?

无偿献血主要是指献血者自愿将自己的全血、血液成分捐献出去,并且不收取任何报酬,通常情况下仅仅会得到一份纪念品。无偿献血者捐献的血液只能用于患者临床救治。与有偿献血不同,无偿献血者不会为了获得报酬刻意献血,来自于低危人群,血液质量更高一些,可以使受血者的健康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。在国内,各地区的血站均设置了流动献血车和固定献血屋,都可以方便人们参加无偿献。

1991 年,在布达佩斯召开的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上,做出了第 34 号决议,通过无偿献血者的定义:出于自愿无偿提供自身的血液、血浆或其他血液成分而不收任何报酬的人称为无偿献血者。纵观中国的献血工作,先后经历了有偿献血、义务献血和无偿献血 3 个过程。

最初的有偿献血即供血者提供自身血液而获取一定报酬。由于个体供血受经济利益驱使,严重干扰了献血管理工作,由血液传播的疾病时有发生。1978 年,国务院批准原卫生部《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》后,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了公民义务献血活动。1998 年 10 月 1 日,中国开始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,从而确立起无偿献血制度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中有明确规定,公民有参加无偿献血的义务,国家提倡 18 周岁到 55 周岁的健康公民积极参加无偿援助献血。规定,健康公民每次献血量为 200 毫升到 400 毫升,同时两次献全血的间隔应该为 6 个月以上。严厉制止血站进行违规操作,不可对献血者进行超量或者频繁采血操作。正常人一次献出 200 毫升到 400 毫升的血液并不会影响身体健康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