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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求实学院校园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及治安责任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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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宣传部

发布时间:2017/5/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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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安全工作,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,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防止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结合我院的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学院方面的工作实施细则 

学院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: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;对师生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,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,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;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防范措施,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;依法处理校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。学院安全工作要遵循“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、加强教育、群防群治”的方针,坚持“谁主办谁负责”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管理原则。学院应每个学期建立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其成员由学院主要领导、各年级组长以及各重点要害部门的治安责任人组成,组长由院长担任,副组长由分管德育的副院长和学生处处长担任,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。组长对全校安全工作负责;副组长负责及时了解学院安全工作情况,迅速准确传达、落实上级和学院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,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;学院安全工作还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,会同公安、交通、消防、卫生等部门相互配合,通力合作,齐抓共管,共创“平安文明校园”活动,学院要高度重视学院周边环境整治。要借助流亭边防派出所的警力,及时消除有碍学院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,使学院周围有一个健康、安全、文明的环境。学院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家长,并有家长的回条签名确认;应对有关场地、工具做好安全检查,对学生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,避免发生安全事故。学院组织文艺演出、报告会等活动时,应对活动场馆进行安全检查,重点是电路和消防器材。要制订好活动安全预案和消防应急预案,应预先安排好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通道。安全工作领导组名单及安全工作制度要向全校师生公布,安全教育、培训、检查、安全事故处理的记录及安全工作制度、安全设施目录等均应归档。学院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。凡学院发生安全事故,应即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,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及时做出有效处理安全警示标志。学院加强门卫保安工作,完善保安制度。学院保安人员要认真挑选,尽量安排年轻的退伍军人,不能安排老弱病残的人员当保安。对外来人员的进出一律进行登记制度,严防发生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。学院的安全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集会、活动、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,针对学生的心理、生理特点以及知识结构、认知能力等来进行。在校内醒目处公布火警、匪警、急救、交通事故及当地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号码,开辟安全教育专栏。要定期举办学院安全知识培训班,对注册安全主任、安全领导组成员、班主任、教职工和学生社区管理中心、食堂的工作人员进行轮训,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。

二、各重点要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实施细则

学院的以下部门,属于重点要害部门:各分院,学生处,教务处,物业中心,实验室,图书馆,

 

  

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                    保卫处

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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