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落实山东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及青岛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,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,规范创新创业导师(以下简称“导师”)遴选、聘任、管理、考核与激励机制,充分发挥学院内外优质智力资源优势,着力提升学生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与实践能力,推进电子商务、新能源汽车、护理康养等特色领域创业项目落地转化,助力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正式聘任,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、项目指导、竞赛辅导、实践帮扶等工作的校内专职导师、校内兼职导师、校外兼职导师,覆盖全院各专业领域的各类创新创业指导岗位。
第三条管理原则
1.公开公正原则:遴选聘任全程公开透明,坚持公平竞争、择优选用,主动接受师生及社会监督。
2.分类施策原则:结合校内、校外导师的专业特长与资源优
势,实施差异化管理与精准化支持,充分释放各类导师的创新创业指导效能。
3.动态管理原则:建立导师库动态更新机制,通过定期考核实现导师队伍能进能出、优进劣退,持续保持导师队伍的活力与指导能力。
4.协同赋能原则:构建“校内专业导师+校外企业导师+行业专家”三位一体的协同指导体系,深度整合教学资源、产业资源与青岛本地政策资源,形成多方联动的创新创业育人合力。
第四条组织人事处及教务处作为导师管理的牵头部门,统筹负责导师的遴选、备案、培训、考核等全流程管理工作,各二级学院配合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导师推荐、日常联络及指导协调工作,校外导师依托青岛本地行业协会、校企合作企业、创业孵化平台等机构进行协同管理,保障导师资源的高效对接与服务。
第二章遴选与聘任
第五条遴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,责任心强。
2.热心创新创业教育事业,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 自愿投入时间参与指导工作。
3.熟悉国家及山东省、青岛市创新创业政策法规,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或丰富的实践经验,能为学生提供有效指导。
4.身体健康,校内导师需为学院在职教职工,校外导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,无不良社会记录。
(二)具体条件
1.校内导师
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,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科研能力,熟悉本专业高职教育培养目标。优先条件:近3年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、指导学生成功创业、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创新创业课程建设、持有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创新创业类资格证书者。
2.校外导师
涵盖新能源汽车、电子商务、护理康养、大数据技术、智能制造等我院重点专业领域的行业专家、企业家、投资人、法律、财务专业人士等,具有5年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验。优先条件:
有成功创业案例或青岛本地知名企业高管经历、在科技成果转化或投融资领域有突出业绩、曾担任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评委、愿意为学生对接青岛本地产业资源或创新创业扶持政策(如创业担保贷款、房租减免等)者。
第六条遴选渠道
1.校内推荐: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色,推荐符合条件的在职教职工。
2.社会征集:通过学院官网、青岛市行业协会、校企合作单位等渠道公开征集校外人才。
3.个人自荐: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向学院提交申请。
4.定向邀请:针对我院重点专业领域或稀缺资源,定向邀请行业领军人才、优秀校友、青岛本地创业成功者等担任导师。
第七条聘任程序
1.材料提交:申请人填写《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》(附件1),附个人资质证明、业绩材料等相关佐证材料。
2.审核考察:学院会同相关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核,通过资料查阅、面谈或实地走访等方式考察候选人能力。
3.公示聘任: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者由学院颁发聘任证书,纳入院级导师库管理,并优先对接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资源。
4.聘期规定:聘期为3年,聘期满可根据考核结果续聘或解聘,校外导师优先对接青岛市创业导师团资源。
第三章导师职责
第八条教学指导职责
1.参与创新创业课程建设,结合高职教育特点承担理论授课、案例教学、工作坊指导等任务,开发“专创融合”“ 岗创融合”教学资源。
2.编写与专业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教材或教学案例,协助构建适应高职学生特点的多层次、模块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。
3.开展创新创业专题讲座、政策宣讲,传播行业前沿动态和
创业经验,解读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、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。
第九条实践帮扶职责
1.指导学生创业团队开展项目选题、市场调研、商业计划书撰写等全流程孵化工作,重点支持与专业相关的技能型创业项目。
2.协助学生对接青岛本地产业链资源、办理企业注册、政策申报、知识产权保护等实务,帮助学生享受地方创业扶持政策。
3.推荐青岛本地实习就业岗位,搭建校企合作桥梁,支持学生开展创业实践,助力学生融入地方产业发展。
第十条竞赛与项目职责
1.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,重点针对山东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竞赛等赛事提供技术支撑、路演辅导等专项服务。
2.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校内孵化项目的指导与评审工作,聚焦项目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。
3.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,结合高职教育特点提出政策建议和工作改进方案。
第十一条资源与保密职责
1.为优质创业项目对接青岛本地投融资渠道,协助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资金,鼓励符合条件的导师通过领投、跟投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。
2.严格保守学生创业项目的商业秘密和技术隐私,维护学生合法权益。
3.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导师交流、培训等活动,提升指导能力,融入“专业导师+企业导师+创业导师”协同育人体系。
第四章日常管理
第十二条信息管理
1.建立导师信息台账,记录基本情况、专业领域、指导经历、业绩成果等信息,按专业分类管理,实行动态更新。
2.搭建“线上+线下”指导平台,鼓励导师建立云端工作室,结合高职学生特点开展灵活多样的指导服务。
3.导师个人信息、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,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学院报备更新。
第十三条培训提升
1.定期组织导师培训,内容包括山东省及青岛市创新创业政策解读、高职创新创业教学方法、行业发展趋势、投融资实务等,每年培训不少于8学时。
2.推荐优秀导师参与国家级、省级创新创业导师交流活动、学习考察或研修项目,优先对接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培训资源。
3.建立导师学习交流机制,通过专题研讨、经验分享会等形式促进导师间协同合作,重点交流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指导经验。
第十四条服务保障
1.为导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,包括办公场地、资源对接、信息咨询等支持,协助校外导师对接青岛本地创业孵化基地资源。
2.校内导师指导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核算,校外导师按学院规定领取课酬或专家费。
3.对校外导师所在企业,可授予“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”牌匾,优先开展校企合作、学生实习实训等工作。
第五章考核与激励
第十五条考核机制
1.实行“年度考核+聘期考核”相结合的考核制度,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。
2.考核指标包括:指导工作量(课程授课、讲座场次、项目指导数)、指导成效(竞赛获奖、项目落地、创业成功率、学生就业质量)、学生评价、青岛本地资源对接贡献等。
3.考核方式采用定量与定性结合,通过查阅记录、学生测评、实地核查、专家评审等多维度进行重点考核实践指导效果。
第十六条激励措施
1.年度考核优秀的导师,优先推荐申报各级优秀创新创业导师、教学成果奖等荣誉,优先参与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评选。
2.校内导师的指导业绩纳入职称评审、评优评先、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,校外导师可优先参与学院科研项目、成果转化合作,其所在企业可优先享受学院人才输送、技术服务等支持。
3.对指导成效显著的导师,授予“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优
秀创新创业导师”等称号,通过学院官网、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,优先支持申报青岛市人才项目。
4.设立创新创业指导专项经费,对优秀导师及工作室给予资金支持,鼓励开展特色指导工作。
第十七条约束机制
1.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导师,给予为期6个月的整改期,整改后仍未达标者予以解聘。
2.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指导任务或连续3次未完成指定工作的,取消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。
3.导师若以学院名义从事职责范围外的活动、损害学院或学生利益的,一经查实立即解聘,并追究相应责任。
第六章退出机制
第十八条主动退出
导师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,可提前 30 日向创新创业中心提交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办理退出手续。
第十九条强制解聘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学院予以强制解聘,收回聘任证书并从导师库中移除:
1.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规范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;
2.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隐私,给学生或学院造成损失的;
3.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,或拒不参与考核的;
4.利用导师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,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
的。
第二十条退出后续
导师退出后,应配合完成指导工作交接;因强制解聘产生的相关责任, 由导师本人承担。
第七章附则
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及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。
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
2023 年 5 月 6 日
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 5 月 6 日印发
附件1
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
姓名 | | 性别 | | 出生年月 | |
电子邮箱 | | 政治面貌 | | 联系电话 | |
导师类型 | □校内专职□校内兼职 □校外兼职 | 身份证号 | |
工作单位 | | 工作年限 | | 职务/职称 | |
专业领域(如:新能 源汽车、电 子商务、护 理康养、大 数据技术、 智能制造 等) | |
教育背景(从本科开始填写) | 起止时间 | 学历 | 学位 | 毕业学校学位及所学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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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经历 | 时间 | 单位 | 职务 | 主要工作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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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质证明 (列出所 持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、创新创业类资格证书等,附 佐证材料) | |
创新创业相关业绩 | |
可提供指导服务 | □创新创业课程授课□专题讲座/政策宣讲 □创业项目孵化指导□商业计划书撰写辅导 □竞赛技术支撑/路演辅导□资源对接(产业/投融资/政策) □实习就业岗位推荐□其他(请注明) |
申请承诺 | 本人郑重承诺: 1.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恪守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; 2. 热心创新创业教育事业,自愿投入时间参与指导工作,履行导师职责; 3. 熟悉相关创新创业政策法规,具备相应指导能力,能为学生提供有效支持; 4. 严格保守学生创业项目商业秘密和技术隐私,维护学生合法权益; 5. 服从学院导师管理相关规定,积极参与培训及交流活动; 6. 所填信息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, 自愿承担相应责任。 申请人签字:年月日 |
二级学院推荐意见 | (校内导师必填) 推荐单位(盖章):负责人签字: 年月日 |
学院审批意见 | □同意聘任□不同意聘任 审批单位(盖章):年月日 |
备注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