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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

作者:就业中心

发布时间:2023/5/6

访问量:4217

 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落实山东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及青岛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,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,规范创新创业导师(以下简称“导师”)遴选、聘任、管理、考核与激励机制,充分发挥学院内外优质智力资源优势,着力提升学生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与实践能力,推进电子商务、新能源汽车、护理康养等特色领域创业项目落地转化,助力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正式聘任,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、项目指导、竞赛辅导、实践帮扶等工作的校内专职导师、校内兼职导师、校外兼职导师,覆盖全院各专业领域的各类创新创业指导岗位。

第三条管理原则

1.公开公正原则:遴选聘任全程公开透明,坚持公平竞争、择优选用,主动接受师生及社会监督。

2.分类施策原则:结合校内、校外导师的专业特长与资源优


 

 

 

势,实施差异化管理与精准化支持,充分释放各类导师的创新创业指导效能。

3.动态管理原则:建立导师库动态更新机制,通过定期考核实现导师队伍能进能出、优进劣退,持续保持导师队伍的活力与指导能力。

4.协同赋能原则:构建“校内专业导师+校外企业导师+行业专家”三位一体的协同指导体系,深度整合教学资源、产业资源与青岛本地政策资源,形成多方联动的创新创业育人合力。

第四条组织人事处及教务处作为导师管理的牵头部门,统筹负责导师的遴选、备案、培训、考核等全流程管理工作,各二级学院配合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导师推荐、日常联络及指导协调工作,校外导师依托青岛本地行业协会、校企合作企业、创业孵化平台等机构进行协同管理,保障导师资源的高效对接与服务。

第二章遴选与聘任

第五条遴选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,责任心强。

2.热心创新创业教育事业,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 自愿投入时间参与指导工作。

3.熟悉国家及山东省、青岛市创新创业政策法规,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或丰富的实践经验,能为学生提供有效指导。


 

 

 

4.身体健康,校内导师需为学院在职教职工,校外导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,无不良社会记录。

(二)具体条件

1.校内导师

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,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科研能力,熟悉本专业高职教育培养目标。优先条件:近3年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、指导学生成功创业、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创新创业课程建设、持有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创新创业类资格证书者。

2.校外导师

涵盖新能源汽车、电子商务、护理康养、大数据技术、智能制造等我院重点专业领域的行业专家、企业家、投资人、法律、财务专业人士等,具有5年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验。优先条件:

有成功创业案例或青岛本地知名企业高管经历、在科技成果转化或投融资领域有突出业绩、曾担任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评委、愿意为学生对接青岛本地产业资源或创新创业扶持政策(如创业担保贷款、房租减免等)者。

第六条遴选渠道

1.校内推荐: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色,推荐符合条件的在职教职工。

2.社会征集:通过学院官网、青岛市行业协会、校企合作单位等渠道公开征集校外人才。


 

 

 

3.个人自荐: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向学院提交申请。

4.定向邀请:针对我院重点专业领域或稀缺资源,定向邀请行业领军人才、优秀校友、青岛本地创业成功者等担任导师。

第七条聘任程序

1.材料提交:申请人填写《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》(附件1),附个人资质证明、业绩材料等相关佐证材料。

2.审核考察:学院会同相关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核,通过资料查阅、面谈或实地走访等方式考察候选人能力。

3.公示聘任: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者由学院颁发聘任证书,纳入院级导师库管理,并优先对接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资源。

4.聘期规定:聘期为3年,聘期满可根据考核结果续聘或解聘,校外导师优先对接青岛市创业导师团资源。

第三章导师职责

第八条教学指导职责

1.参与创新创业课程建设,结合高职教育特点承担理论授课、案例教学、工作坊指导等任务,开发“专创融合”“ 岗创融合”教学资源。

2.编写与专业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教材或教学案例,协助构建适应高职学生特点的多层次、模块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。

3.开展创新创业专题讲座、政策宣讲,传播行业前沿动态和


 

 

 

创业经验,解读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、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。

第九条实践帮扶职责

1.指导学生创业团队开展项目选题、市场调研、商业计划书撰写等全流程孵化工作,重点支持与专业相关的技能型创业项目。

2.协助学生对接青岛本地产业链资源、办理企业注册、政策申报、知识产权保护等实务,帮助学生享受地方创业扶持政策。

3.推荐青岛本地实习就业岗位,搭建校企合作桥梁,支持学生开展创业实践,助力学生融入地方产业发展。

第十条竞赛与项目职责

1.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,重点针对山东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竞赛等赛事提供技术支撑、路演辅导等专项服务。

2.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校内孵化项目的指导与评审工作,聚焦项目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。

3.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,结合高职教育特点提出政策建议和工作改进方案。

第十一条资源与保密职责

1.为优质创业项目对接青岛本地投融资渠道,协助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资金,鼓励符合条件的导师通过领投、跟投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。

2.严格保守学生创业项目的商业秘密和技术隐私,维护学生合法权益。


 

 

 

3.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导师交流、培训等活动,提升指导能力,融入“专业导师+企业导师+创业导师”协同育人体系。

第四章日常管理

第十二条信息管理

1.建立导师信息台账,记录基本情况、专业领域、指导经历、业绩成果等信息,按专业分类管理,实行动态更新。

2.搭建“线上+线下”指导平台,鼓励导师建立云端工作室,结合高职学生特点开展灵活多样的指导服务。

3.导师个人信息、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,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学院报备更新。

第十三条培训提升

1.定期组织导师培训,内容包括山东省及青岛市创新创业政策解读、高职创新创业教学方法、行业发展趋势、投融资实务等,每年培训不少于8学时。

2.推荐优秀导师参与国家级、省级创新创业导师交流活动、学习考察或研修项目,优先对接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培训资源。

3.建立导师学习交流机制,通过专题研讨、经验分享会等形式促进导师间协同合作,重点交流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指导经验。

第十四条服务保障

1.为导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,包括办公场地、资源对接、信息咨询等支持,协助校外导师对接青岛本地创业孵化基地资源。


 

 

 

2.校内导师指导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核算,校外导师按学院规定领取课酬或专家费。

3.对校外导师所在企业,可授予“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”牌匾,优先开展校企合作、学生实习实训等工作。

第五章考核与激励

第十五条考核机制

1.实行“年度考核+聘期考核”相结合的考核制度,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。

2.考核指标包括:指导工作量(课程授课、讲座场次、项目指导数)、指导成效(竞赛获奖、项目落地、创业成功率、学生就业质量)、学生评价、青岛本地资源对接贡献等。

3.考核方式采用定量与定性结合,通过查阅记录、学生测评、实地核查、专家评审等多维度进行重点考核实践指导效果。

第十六条激励措施

1.年度考核优秀的导师,优先推荐申报各级优秀创新创业导师、教学成果奖等荣誉,优先参与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评选。

2.校内导师的指导业绩纳入职称评审、评优评先、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,校外导师可优先参与学院科研项目、成果转化合作,其所在企业可优先享受学院人才输送、技术服务等支持。

3.对指导成效显著的导师,授予“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优


 

 

 

秀创新创业导师”等称号,通过学院官网、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,优先支持申报青岛市人才项目。

4.设立创新创业指导专项经费,对优秀导师及工作室给予资金支持,鼓励开展特色指导工作。

第十七条约束机制

1.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导师,给予为期6个月的整改期,整改后仍未达标者予以解聘。

2.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指导任务或连续3次未完成指定工作的,取消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。

3.导师若以学院名义从事职责范围外的活动、损害学院或学生利益的,一经查实立即解聘,并追究相应责任。

第六章退出机制

第十八条主动退出

导师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,可提前 30 日向创新创业中心提交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办理退出手续。

第十九条强制解聘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学院予以强制解聘,收回聘任证书并从导师库中移除:

1.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规范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;

2.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隐私,给学生或学院造成损失的;

3.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,或拒不参与考核的;

4.利用导师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,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


 

 

 

的。

第二十条退出后续

导师退出后,应配合完成指导工作交接;因强制解聘产生的相关责任, 由导师本人承担。

第七章附则

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及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

2023 年 5 月 6 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 年 5 月 6 日印发

 


 

 

 

附件1

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

姓名

 

性别

 

出生年月

 

电子邮箱

 

政治面貌

 

联系电话

 

导师类型

□校内专职□校内兼职

□校外兼职

身份证号

 

工作单位

 

工作年限

 

职务/职称

 

专业领域(如:新能

源汽车、电

子商务、护

理康养、大

数据技术、

智能制造

等)

 

教育背景(从本科开始填写)

起止时间

学历

学位

毕业学校学位及所学专业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工作经历

时间

单位

职务

主要工作内容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资质证明

(列出所

持职业技

能等级证书、创新创业类资格证书等,附

佐证材料)

 

 


 

 

 

 

创新创业相关业绩

 

 

 

可提供指导服务

 

□创新创业课程授课□专题讲座/政策宣讲

□创业项目孵化指导□商业计划书撰写辅导

□竞赛技术支撑/路演辅导□资源对接(产业/投融资/政策)

□实习就业岗位推荐□其他(请注明)

 

 

 

 

 

申请承诺

本人郑重承诺:

1.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恪守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;

2. 热心创新创业教育事业,自愿投入时间参与指导工作,履行导师职责;

3. 熟悉相关创新创业政策法规,具备相应指导能力,能为学生提供有效支持;

4. 严格保守学生创业项目商业秘密和技术隐私,维护学生合法权益;

5. 服从学院导师管理相关规定,积极参与培训及交流活动;

6. 所填信息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, 自愿承担相应责任。

 

申请人签字:年月日

 

 

 

二级学院推荐意见

 

 

 

 

 

(校内导师必填)

推荐单位(盖章):负责人签字:

年月日

 

 

学院审批意见

 

□同意聘任□不同意聘任

 

审批单位(盖章):年月日

备注